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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46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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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46号提案的答复
苏工信提字〔2025〕242号
周伟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高附加值环节产品配套水平,打造高质量船舶海工产业链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船舶海工配套产业是船舶海工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我省打造世界级船舶海工产业集群、建设造船强省的基础力量。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统筹,专题召开全省船舶产业发展会议,出台提升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若干政策措施,着力推动船舶海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全省船舶海工配套产业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通过中国船级社船用产品认证的配套企业1539家,按产值计算占全国份额超60%,涵盖船舶动力、甲板机械、舱室机械、通导及自动化系统、电子电气设备、船用舾装件、材料等配套全产品门类,中速柴油机、甲板机械等产品具有显著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占比超过50%,形成了南京、苏州、无锡、镇江、南通、泰州等各具特色的配套产业集聚区,拥有一批以亚星锚链、南京高精船用等为代表的龙头骨干企业,已成为全国船舶海工配套业发展最密集的地区。2024年,集群采购金额1872.0亿元,其中省内采购金额1217.3亿元,本土化配套采购率达65%。围绕提升高附加值环节产品配套水平,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政策规划引领,着力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编制《江苏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35年)》,基于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自然资源禀赋和生境本底、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科学划定工矿通信等各类用海分区,引导海洋产业集聚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制定《江苏省“十四五”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规划》《江苏省新能源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政策文件,将配套产业发展作为重点方向,系统推进全产业链发展体系。以通泰扬国家级集群为重点,扎实推进《通泰扬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系统推动产业集群联动式发展,形成了南通海工装备和豪华邮轮、泰州大型油船和集装箱船、扬州大型散货船和滚装船为主的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良好产业格局。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提升产业发展能级。一是加强高端创新载体建设。组织遴选69个行业高层次专家,建立船舶海工产业集群专家库和专家委员会,着力打造支撑产业发展的高端智库。推动南通市政府与哈工程共建哈尔滨工程大学长三角高等研究院,持续推进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船舶工业软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载体建设,不断提升产业高端创新能力。发挥江苏高校科研院所多以及船舶海工总装能力突出和配套完备优势,成立江苏省船舶海工产业创新联盟、配套产业联盟,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协同整合。二是加快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突破。聚焦动力装备、滚装船等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推动2家企业牵头3家高校院所建设2个产业人才攻关联合体,着力突破产业关键技术短板。发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引导作用,聚焦船舶智能制造、新型发动机、船用新材料等核心技术,“十四五”以来部署实施“基于第三代半导体新能源船舶动力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关键装备研制”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8项,推荐立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项。三是推动生产制造模式创新。深入实施智改数转网联三年行动,组织编制《江苏省船舶海工装备行业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指南》,召开智改数转网联工作推进会,加快推动造船数字化和装备智能化,打造全流程数字化、绿色化贯通的生产制造模式。组织向工信部推荐数字化改造项目8个,其中扬州中远海运重工管加工智能车间项目获工信部重点支持,并在江苏专门召开船舶智能制造重点工程推进启动大会,全力打造行业智改数转网联标杆示范。四是强化产业人才支撑。组织编制船舶海工集群高端产业人才图谱,开展2024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第九届全省船舶行业电焊工技能大赛,全省第七批“333工程”支持相关产业人才30名,4名船舶制造产业人才入选省“双创计划”。推动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制定《江苏省船舶海工船舶行业名牌产品评选办法》,推动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三、坚持强化服务保障,着力营造产业良好生态。一是加强重大项目服务保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署,起草我省船舶工业提质升级方案,上报2025年“两重”建设产业领域船舶项目7个,重点支持推动新时代造船新能源船舶智造、启东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韩通赢吉深远海智能装备制造基地及配套码头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符合规划且纳入各级重大项目清单的船舶海工产业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两重”“两新”项目、省重大项目、民间投资重点产业项目的用地计划由省级直接保障,实行“免申即享”。建立项目跟踪服务保障体系,对项目用地审查做到“日结日清”,推动“三证齐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优化重大项目涉水工程相关海事手续,创新实施船东弃船后办理“转级换旗”手续服务举措,深化长三角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一体化机制。协同地方政府制定科学合理高效的长江口北支航道疏浚方案。二是加强金融要素赋能。省工信厅、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联合举办船舶海工产业集群产融对接会,引导推动金融机构加强金融要素保障。开辟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绿色通道”。大力发展设备租赁业务,鼓励全省融资租赁公司为航运产业链提供设备租赁融资等金融服务,2024年全省累计投放船舶及其制造设备融资租赁金额12.35亿元,融资提供方涉及20家融资租赁公司。三是加强产业运行监测预警。扎实开展“海洋工程装备产品统计分类”地方标准编制,积极推进海洋经济统计核算体系改革,建立完善涉海企业直报制度,开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核算试点和海洋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工信、税务、统计、海关以及中国船舶行业协会等部门定期数据交换机制,依托“数字工信”平台,健全月度运行调度机制,及时分析并发布三大造船指标、钢价、汇率、用工、关重件供应等变化情况。健全完善省工信厅、中国船舶行业协会、省船舶行业协会、集群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等多层级的常态化运行分析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召开运行分析会,及时跟踪研判美301调查等重大影响,引导企业坚定信心、精准应对,保持行业良好快速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有关意见建议,坚持创新引领驱动,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突出创新、转型、数智、服务,构建更高水平、更高层级的产业链配套体系,持续培育壮大船舶制造新质生产力,更好支撑我省造船强省建设。一是全面夯实产业创新体系。落实许省长指示要求,探索建设船舶海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力推进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省船舶与海工装备技术创新中心、船舶工业软件制造业创新中心、东南大学南通海洋高等研究院、哈工程长三角高等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创新策源能力。组织梳理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弱项,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储备库,依托船舶海工产业创新联盟、配套产业联盟,围绕通导系统、零碳/低碳发动机、深海探测装备、轻量化材料等组建产业链协同攻关联合体,力争形成标志性重大战略目标产品。鼓励支持新技术在中国籍船舶和水上设施中的应用,对现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未覆盖到的新颖船型或水上设施、船用产品等,加强适用指导和协调报批,联合中国船级社和相关企业开展相关技术法规研究。认真落实国家、省重大引才工程部署,加快产业高端紧缺人才引进;扎实做好2025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强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全面夯实产业转型体系。加强与央企集团合作,重点推动中船集团上海优质产能向我省转移,推动中远、招商、中交等集团加大在苏造船产能布局。省市协同加快推进新时代造船新能源船舶智造、启东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韩通赢吉深远海智能装备制造基地及配套码头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不断优化高端产能比重。支持推动链主企业建设一批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加快绿色化发展。加强产业链配套体系建设,依托配套产业联盟分领域每季度组织召开供需对接活动,研究制定关键核心配套全球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切实提升配套产业全球竞争力。加快建设南通船舶海工服务业集聚区。三是全面夯实产业数智体系。突出人工智能赋能船舶制造业,引导骨干企业加快推进研发设计数字化。组织编制《海工行业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指南》,修订优化《船舶行业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指南》,推动骨干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30个、智能生产线30条、智能车间20个,并打造1个全国领先的智能工厂。大力推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骨干企业加快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生产计划管理平台、供应链管理平台,实现精益管理。四是全面夯实产业服务体系。组织编制《江苏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江苏省“十五五”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动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集群向世界级迈进的实施方案》《江苏省内河标准化船型发展行动方案》等重大产业政策文件,系统谋划推进船舶海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高效落实《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江苏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35年)》,不断提升用地用海审批、规划许可服务质效,有效支持海工船舶项目建设。推动制定《船用产品检验管理规定》,支持外国在华验船公司在苏设立区域总部、分支机构,积极推动船舶海工企业参与国际规则、标准、指南制定,构建完善船舶检验服务体系。围绕“尽快推动调整上海与江苏海事管辖范围,将南通长江口北支水道和沿海行政区划水域划归江苏海事局管辖”,积极主动与交通运输部协商。依托“数字工信”平台,加强运行监测分析,精准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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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