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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53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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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53号提案的答复
苏工信提字﹝2023﹞131号
魏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省工信厅、科技厅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建设创新平台、组建创新联合体、培育专精特新市场主体,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高水平建设创新平台。把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建设创新平台作为集聚创新资源、转化科技成果和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有效途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实激发企业建设创新平台的积极性,持续提升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水平。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启动、高要求推进”的工作导向,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百企示范、千企试点、万企行动”计划,指导企业按照“五有”的标准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截至2022年底,我省已建设国家级研发机构169家,其中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14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38家,建有各类省级企业研发机构8200多家,高水平研发机构已成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二)探索建设创新联合体。省工信厅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聚焦产业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领域,鼓励产业龙头企业牵头,集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组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积极争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累计建设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14家,其中国家级2家,集聚股东单位140余家,联合“产学研用金”创新联盟成员2000余家。省科技厅组织开展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瞄准国际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集成电路封装、高算力芯片、半导体、先进碳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布局建设,共有10家创新联合体入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创新主体136家,建有省级以上重大创新平台154个,创新资源集聚效应初显。
(三)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市场主体。省工信厅修订《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制定《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江苏省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江苏省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省市县联动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加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积极争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累计入库企业超3万家,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594家,建设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09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86家。省科技厅组织实施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聚焦我省战略优势领域,再次遴选160家创新能力突出、先发优势显著的优秀企业入库培育,入库企业平均研发强度达4.22%。
(四)持续培育龙头型引航企业。印发《江苏省“百企引航”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制定《关于做好“百企引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工作的推进方案》,提出推动产业龙头企业培育的十项重点任务,实施“一企一策”培育。开展《江苏优势产业链引航企业对标国际一流企业分析研究》的课题研究,围绕创新引领、兼并重组、全球布局、做强品牌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开发“百企引航”企业线上专属服务模块,集企业诉求直达、部门快速响应等功能于一体,解决了73家引航企业反馈的236项诉求,有力支撑引航企业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吸纳委员的建议,围绕构建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体系、大力培养创新型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链创新生态三个方面,抓好工作推动和落实。
(一)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体系。聚焦省“1650”产业体系,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体系。一是建强创新载体。鼓励有条件制造业领军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争取更多“国字号”平台落地江苏。发挥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争创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鼓励企业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一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优势互补的创新队伍。二是优化创新平台。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提升创新能力、开展研发活动,为行业持续输出关键共性技术。落实围绕新型电力与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等重点产业链,布局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积极争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建立产业链上下游共担风险、共享成果的机制。三是深化产学研合作。支持行业领军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发起产业技术开发计划。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发布创新研发资源、科技成果目录等方式,加强与产业和企业的有效对接。支持企业到高校、科研院所领办或主办面向产业的研发平台,提升对产业创新的支撑力。
(二)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面向产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等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针对性地开展培育指导,形成梯度培育机制。一是开展领航企业培育。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开展制造业领航企业评定试点,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和动态培育体系,推动各部门通过加强要素保障、强化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宣传报导等方式,助推领航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快迈入国际一流企业行列。二是推动专精特新发展。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引导创新型中小企业瞄准所属细分领域加大创新投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对标世界一流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培育一批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加强高成长性企业挖掘培养,大力培育独角兽、瞪羚企业。三是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助力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最佳“合伙人”。推动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仪器设备、实验室等,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许可部分专利使用权。
(三)优化全链条式创新服务。围绕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测试验证、新产品推广、金融支撑等创新服务,通过多种方式给予支持,切实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提高公共服务平台水平。支持工信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加大投入,提升条件和能力,为行业提供质量可靠性实验验证、标准验证与检测、计量检测、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等基础支撑和公共服务。推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基地建设,为中小企业研发创新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加速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产品应用和服务升级,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材料保险补偿和激励政策。建立自主创新产品应用生态,定期发布《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三是强化金融支持。进一步加强科技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多“苏科贷”产品,帮助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加强上市辅导,助推创新型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对接、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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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