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决策部署,国家启动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工作,并设立专项对竞赛获胜集群进行分阶段支持,支持内容包括集群发展促进组织自身建设、公共服务活动、公共服务平台、实体项目等四个方面建设内容。
通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招标,我省共有9个集群在初赛中获胜。由于项目数量多、种类多、承担主体多,为规范管理,保障项目规范实施和验收顺利通过,我们在国家工作要点的基础上拟定了《项目管理细则》。
二、主要内容
《项目管理细则》共分八章三十八条。主要内容设计和考虑如下:
一是明确各方工作职责。集群项目涉及省工信厅、设区市工信局、集群发展促进组织、第三方单位,细则第二章从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验收监管等几个环节,对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了细化明确。
二是规范项目申报、实施、调整、验收等程序。细则第三章对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的流程进行了规范。细则第五章规定了项目调整的范围、申请流程。细则第六章对项目验收的内容、期限、条件、程序作出规定,对集群决赛胜出和未胜出的项目,提出了分类验收的要求。
三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的原则、用途和要求。细则第四章明确集群发展促进组织要专门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人专账管理。
四是对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提出规范要求。细则第七章明确了分级监管责任,集群发展促进组织每月报告项目进展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省工信厅和各设区市工信局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任务
依据本《项目管理细则》,省工信厅将会同各有关市工信局,积极指导、规范省内相关集群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