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96785044/2017-0042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6-05
标       题: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2017)苏经信建字第31号 发布日期: 2020-09-11
主 题  词: 时       效: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21号建议的答复

  

徐之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实体民营企业在转型创新中政府多支持”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各级政府通过不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16年,全省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4.2万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55.2%;完成民间投资3.4万亿元,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9.3%;民营经济上缴税金6921亿元,占全省税务部门直接征收总额的58.4%;全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从业人数达到3114万人,比上年底增长11.6%。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省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创新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清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 2016年省经信委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审批事项7项、下放管理层级2项,扎实推进“三级四同”、权力清单标准化和“两单融合”工作,完善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机制,营造了良好政务环境。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2013年我省工商部门启动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先照后证”改革,2014年开展“简易登记试点,今年3月1日起,对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四类企业实行全国版”的简易注销登记。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截至目前全省已有850余个银行代办点开通了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

  二、完善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加强省、市、县(区)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络建设。支持各级服务中心切实加强资源整合,为面广量大的民营企业提供创业、咨询、信息、技术、融资、培训、市场、法律等八大类服务。2016年全省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展专项服务活动900多场次,带动各类社会服务资源,服务民营企业超20万家次。培育一批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全省累计培育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485家,创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8家,整合带动3000多家服务机构面向小微企业开展各类服务,一大批骨干服务机构已成为服务我省民营企业的重要力量。

  三、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完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2016年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52家、培育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9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6家,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全年发布省级新技术新产品308项,开发市级以上新技术新产品2.6万个,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扎实推进高端装备赶超工程,新认定150个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支持100个首台(套)装备示范应用,将401个首台(套)产品纳入保险试点,促进了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认定50个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和50个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创建2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一批创新成果填补国内国际空白。

  四、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积极推进银企深度合作。大力推广江苏银行“税e融”产品,引导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融资。提升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水平。加快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运营,加强与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接,引导社会资本聚焦优质民营企业。提升担保行业融资服务能力。推动建立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设立省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省经信委与省财政厅、省金融办、江苏银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试点工作的通知》。截止2016年底,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共有持证融资性担保机构302家,其中法人机构268家,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1423.45亿元,在保户数27614户。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实体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如本土领军型骨干企业少、自主品牌少;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企业家队伍不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高;融资难题未得到有效缓解等。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不断努力推动解决。您提出的五点建议很有针对性,对帮助政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感谢您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对您提出的五条很好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吸收采纳。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高效快捷的政务商务服务环境。打造“少环节、简程序、短时间、高效能”工作流程。继续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使更多的证照整合在一起,以“减证”推动“简证”。

  二是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完善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星级)平台数据库,加强对省级以上示范平台的动态管理,探索建立示范平台的绩效评估机制。积极扶持全省各类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技术平台、区域平台建设。鼓励全省各类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创新支持。

  三是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加强融资服务对接活动,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强化担保监管,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超市及转贷平台等公益性服务平台建设。修订专项资金使用政策,扩大产业基金规模,进一步聚焦支持重点。

  四是培育优势产业自主品牌。着力实施品牌提升工程,创建国家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建设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开展自主工业品牌50强宣传活动,推出一批质量好、附加值高的精品。继续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推动苏州市开展国家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建设,培育第一批“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地区)”。

  五是加强典型引导宣传。引导主流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更多的进行正面报道,引导社会转观念,让创业者和民营企业家得到应有的尊重,保护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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