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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17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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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17号提案的答复
苏工信提字﹝2020﹞84号
省工商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对民营龙头领军企业(集团)给予财政资金奖励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省级层面制定明确的奖励标准,可以设置入围奖、跨台阶奖等”的建议
省工信厅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扶持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苏政发【2017】25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对标定位做优做强,打造制造业领军企业,对首次入围全国500强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该事项属于省级以上授牌认定企业奖励项目。自2017年起,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上一年度本省首次入围中国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实施奖励,2018年对上一年度(2017年)我省新入围500强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2019年对上一年度(2018年)我省新入围500强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江苏中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给予100万元奖励。奖励主体是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
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8】69号)和《江苏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办发【2019】52号),须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级项目报中央批准才可以设置入围奖、跨台阶奖。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等省级部门沟通,建议这些部门全面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发【2019】3号),力争对首次入围或排名明显提升的全国民营500强的江苏非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省财政提出将继续对民营龙头领军企业创优攀高给予资金奖补,进一步明确奖励标准和奖励范围。
二、关于“奖励经费由省级财政资金拨付部分,各设区市财政资金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的建议
首次入围中国500强的制造业企业奖励资金属于省级财政资金中的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我省绝大部分设区市对龙头领军企业(集团)予以财政资金奖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徐州市重点工业企业(集团)培育工作方案》(徐委办【2020】57号),支持企业争先进位,对首次入选“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以上的,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5215”工业大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157号),对企业首次入围江苏省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集团)名单的,奖励100万元,超过100亿后,每上100亿元台阶奖励100万元;《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财规〔2018〕2号),实施大企业(集团)培育计划,对符合盐城市产业升级方向首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工业大企业(集团)工业应税销售首次达到3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以上的大企业(集团),并在市企业“争星创优”活动中,被认定三星级以上,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扬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 的政策意见》(扬府发〔2019〕87号),以国家权威机构向社会公布的“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名录为奖励依据,对当年首次入选的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于开票销售连续两年正增长,当年开票销售首达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当年开票销售首达2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80万元奖励;当年开票销售首达5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20万元奖励;当年开票销售首达8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60万元奖励;当年开票销售首达100亿元(含)以上的,每100亿元分为一档,首达100亿元(含)的奖励200万元,向上每提一档再奖励100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019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设立新增“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江苏省营业收入百强民营企业)”奖励,奖励首次入选全国工商联“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江苏省经信委、工商联“江苏省营业收入百强民营企业”);中共无锡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锡委发[2019]21号),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财富》杂志发布)的企业给予2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中企联发布)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企联发布)、“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中企联发布)、“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淮安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百亿工业企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淮政发〔2018〕49号),对年应税开票销售首次超50亿元且实现的综合税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授予其法定代表人“淮安市年度经济人物”称号,并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年应税开票销售首次超100亿元且实现的综合税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获得“淮安市功勋企业家”金牌,并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根据泰州市《关于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政策措施》(泰政发〔2017〕143号)文件精神,编制《泰州市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政策措施》2018年度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指南,对首次进入全国500强和中国制造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进行奖励;常州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常工信综合〔2019〕79号),对首次入围中国企业联合会2019年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集团),且该企业(集团)2018年度开票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018年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值,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符合世界杯直播-世界杯决赛直播2019年公布的营业收入首次超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企业(集团),且该企业(集团)2018年度开票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018年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值,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中共宿迁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521”工程的实施意见》(宿发[2018]15号),加大重点规模骨干企业培育,对企业销售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每上100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50万元。对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和整百亿的企业,市政府分别授予法定代表人对应整百克重和整千克重的“宿迁功勋企业家”金质奖章;《中共苏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委发[2016]29号),重点培育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竞争力的行业龙头大企业集团,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各地的沟通联系,建议没有设立奖励龙头骨干企业的设区市,尽快出台扶持龙头骨干企业发展的奖励政策,激励更多的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多的企业入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省财政提出在不违反财政部有关禁止强制要求下级财政部门对上级资金予以配套的规定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地方财政根据本地实际对民营龙头领军企业创优攀高给予适当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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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