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江苏省工信厅 www.uvrcor.com 日期:2017-08-15
来源:信息安全处
苏信安〔2012〕1号
省各委、办、厅、局,重要行业驻苏主管部门,各省辖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工信部协〔2011〕451号)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工业控制系统主要指在核设施、钢铁、有色、化工、石油石化、电力、天然气、水利枢纽、环境保护、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以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领域中建设应用,采用数据采集监控、分布式控制、过程控制、可编程逻辑控制等技术,对生产设备进行状态监测、调度控制的系统。
其中,重要工业控制系统是指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业控制系统:(1)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2)造成破坏或影响生产,致使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影响100万人以上正常生活;(4)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等严重后果;(5)影响本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无法有效提供产品、服务等严重后果。
二、调查组织
本次调查工作主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省辖市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行政范围内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的组织工作。特定重要领域、重要行业的工业控制系统由相关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特定重要领域及行业调查任务分工见附件)。
省各委办厅局、重要行业驻苏主管部门要按照部门管理权限,对本部门、本系统直属单位、分支派出机构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提出明确要求,配合工业控制系统所在地区的调查工作。
对所在地中央、国家机关驻苏分支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经沟通协调未果的,由所在地省辖市信息安全主管部门递交专门书面报告后,交由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摸清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是发现安全风险、堵塞安全漏洞,提高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实施、逐一排查,确保调查工作不留遗漏,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领导与工作协调、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调查任务。
(二)做好分析汇总。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包括被调查的运营单位数量、重要工业控制系统数量、主要工业控制产品的品牌、系统国产化率等情况,详见附件2)。各地以省辖市为单位,建立本地区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数据库。
(三)加强保密管理。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并做好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过程中的信息保密工作,填写表格、汇总及上报过程,要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妥善管理。
(四)报送材料事项。报送材料包括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总结、重要工业控制系统汇总表及所有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表。各省辖市、各重点领域及行业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请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报送材料以书面、电子档(刻录光盘)两种形式报送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1103室(邮编:210003)
联系人:赵江山 025-83348933
附件1:重要领域及行业及任务分工表
附件2: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业 系统 信息 安全 调查 通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 2012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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