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96785044/2013-0053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3-09-30
标       题: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3-09-30
主 题  词: 时       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挂省中小企业局、省乡镇企业局牌子,内设36个处室(不含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职能是:

  1、负责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省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全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省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3、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信息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与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4、负责全省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国家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监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

  5、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组织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认定、评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6、参与全省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协调电力、煤炭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电力、煤炭有关标准。负责电力、煤炭统计工作。编制电力、煤炭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省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负责热电联产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市场建设,协调煤炭供需平衡。

  7、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省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指导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承担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节约能源方面的具体工作。

  8、提出行业规划、经济和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及标准、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负责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盐业、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9、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拟订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

  10、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按分工编制全省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计划编制并监督执行。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11、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承担推动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有关工作。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承担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12、统筹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3、拟订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信息化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提出国家对口部门和本省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14、拟订全省无线电频率规划。负责全省无线电频率的分配与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检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全省无线电派出机构的管理。

  15、负责协调维护全省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16、负责中小企业(含民营经济、乡镇企业,下同)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拟订发展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承担或参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

  17、负责组织推进“诚信江苏”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

  18、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信委直属单位职能详见各单位网站。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2012年度部门决算范围的共13家,均为单列预算户头并报送报表的独立核算单位。(1)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政机关1家,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家。(2)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3家,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0家。2012年度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与上年度相同。

  纳入2012年度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名单如下: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本级)、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研究所、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江苏省节约能源监测中心、江苏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机关本级)、江苏省无线电管理计算站、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江苏省信息技术教育与考试中心。

  三、2012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2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全力实施“八项工程”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以实施“十二五”规划和万企升级行动计划为抓手,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抓创新、促转型各项工作,努力使工业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运行态势,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取得新进展。主要成效:一是工业平稳增长。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2.66万亿元,增长12.6%,分别高于全国(10.0%)、东部地区(8.7%)2.6个和3.9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117774.3亿元、利税11214.2亿元、利润6881.8亿元,分别增长11%、9.1%和5.8%。二是产业结构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40059.9亿元,增长19.6%,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增长34.6%,总量达到4305.6亿元,跃居全国第一;高新技术产业产值45041.5亿元,增长17.4%,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7.5%。传统产业产品附加值和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工业投资完成16559.4亿元,增长20.4%;全省全社会技术改造投资完成12693.8亿元,增长21.2%。三是创新活力增强。企业研发投入增长20%以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数量达到1017家。超百亿元工业企业达到120家。民营工业贡献提高,民营工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工业50.5%,占比较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对全省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67.9%,高出上年17.2个百分点。四是融合水平提升。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达到142家,新增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13家、试验区16家,全省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达到0.83。五是节能成效显著。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4.9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31%。2012年经信工作完成了目标任务,突出表现是“三超两高”:(1)工业增长目标超额完成,超出年初预期目标0.6个百分点,增速居沿海省市首位;(2)节能降耗目标超额完成,超过“十二五”规划要求的序时进度;(3)技改投入目标超额完成,增幅超过年初预期目标2个百分点;(4)新兴产业增幅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幅10个百分点以上;(5)工业总量占全国比重提高0.2个百分点以上。

  (一)加强运行调节,稳定增长措施有力。坚持把实施“一个计划、四项行动”作为稳增长的有效举措,奋力攻坚克难,不断夯实工业经济良性运行的基础。一是加强运行监测。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和新增长点、小微企业监测分析,准确研判工业经济走势,提出针对性强、实在管用的应对措施和政策建议。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生产要素综合协调,最大限度满足需求。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得到国家部委肯定。深入开展融资洽谈活动,全省推介融资项目9000多项,涉及资金需求5300亿元,促成6500个项目与银行达成贷款协议,解决资金需求3300亿元。三是加快增量培育。实施增量培育“113计划”,全年增量产出3500亿元。全省工业经济新增长点为稳增长作出积极贡献,829个省级新增长点项目新增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均拉动全省工业相应指标增长6个百分点左右。四是积极开拓市场。“江苏产品万里行”活动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全年四场活动现场销售和意向订货金额超过110亿元。组织国际服装节、汽车展以及电子信息、软件、物联网、物流博览会等重点展会,各市积极举办和参与市场推介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江苏制造品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二)推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坚持把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首要任务,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和万企升级行动计划,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体系。一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制定实施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方案。加大有效投入,推动技术、产品、管理创新,构建传统产业竞争新优势。建立协调机制,发挥民用技术和资源优势,促进军民产业融合发展。提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认定一批重点物流基地、物流企业和15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0家工业设计示范企业。万企升级行动计划年度目标基本实现。二是培育规模骨干企业。研究提出加快培育规模骨干工业企业的意见。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产业链延伸拓展。实施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工程,培育树立200家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优秀企业典型。三是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特色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去年,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新增2家、总数达到13家,省级新增11家、总数达到61家。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新增19家、总数达到69家,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新增12家、总数达到47家。首次认定10家重点产业链国际合作示范区。省内南北共建产业园区和跨省对口支援产业合作成效明显。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承担国家和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122家企业已全部关停并拆除主体生产设备,全年行政性关闭落后小企业198家。

  (三)推动技术创新,内涵发展动力增强。坚持把技术创新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核心动力,大力开展技术改造,加快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推广应用,企业内涵发展动力明显提升。一是完善创新体系。加快推进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3家、省级工业类企业技术中心213家,物流业类中心11家、建筑业类中心5家。扎实推进产学研联合开发、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质量攻关、公共技术平台构建工程,7家企业成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二是加快技术改造。实施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项目计划,重点推进“百项千亿”技改工程,组织集中开工月活动,联动实施“四新”技改项目计划,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加强推广应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意见》,实施“百千万”工程,编制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指南,发布210项推广应用目录,推进新能源汽车、云计算服务等重点示范应用,省级以上新技术新产品销售1.16万亿元。累计认定123项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实现销售收入362亿元。四是重抓质量品牌。扎实开展“工业品牌质量建设年”活动,推进43个省级重点品牌产品质量攻关项目,企业发展质态明显提升。

  (四)加深两化融合,信息化引领作用凸显。坚持把信息化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引领和支撑,加强示范应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推进企业信息化。实施企业信息化“百千万”工程,组织“进百企”活动,促进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和融合创新,开展企业信息化评价评估。全省累计认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试点企业1230家。参加全国两化融合成果展,获最佳展示奖。二是加强两化融合示范区建设。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取得成效。两化融合服务产业园建设经验被国家工信部推广。推动南京全国软件名城和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常州列为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支持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在智能交通物流、智能节能环保等六大领域实施64个示范项目。三是促进社会信息化发展。制定《江苏省政府信息化服务管理办法》,加强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组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试点,行政村平台覆盖率达到45%以上。组织实施沿江8市三网融合试点,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全省的“智慧江苏统一门户平台”,IPTV用户达到400万户、居全国第一。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设省级政务网站及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监测预警平台,无线电通信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五)狠抓节能降耗,绿色制造水平提升。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关键抓手,形成倒逼机制,突出重点领域,落实工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一是创新节能推进机制。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编制33项严于国家要求的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实施有利于节能的价格政策,倒逼用能单位能效提升。二是实施节能重点工程。组织实施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年节能超过200万吨标准煤。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全省大中型骨干钢铁企业全面实现能源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达标对标活动,8家企业成为国家节能标杆。组织1000多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低碳行动。三是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推进资源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再制造产业化等重点工程。组织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2个项目入选国家级示范。新认定650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六)强化优质服务,企业发展环境改善。坚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百千万”服务行动计划,增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一是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立企业联系制度,完善提升中小企业“12318”服务体系,拥有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个、总数全国第一,新认定省级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80家。二是加快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实施中小企业创新工程,新认定100家创新能力建设示范、100家高成长型、100家数字企业和100个专精特新产品及30家公共技术服务示范技术平台。培育2000家以上小微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组建中小企业研究院,新建企业大学5家、总数达到7家。三是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加快担保体系建设,为7.2万家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资金2170亿元,担保企业数和在保余额位居全国首位。协调落实3000亩土地指标,加快中小企业集聚区高标准厂房建设。开展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当年减轻企业负担9亿元。省级信用管理贯标企业达到2500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第二部分 2012年度决算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数据口径:经信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汇总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

  1

  61,120.11

  一、一般公共服务

  29

  8,223.48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5,876.25

  二、外交

  30

  -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762.00

  三、国防

  31

  -

 三、事业收入

  4

  20,053.47

  四、公共安全

  32

  -

 四、经营收入

  5

  1,173.15

  五、教育

  33

  58,843.17

 五、附属单位缴款

  6

  -

  六、科学技术

  34

  210.00

 六、其他收入

  7

  9,559.91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35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6

  2,801.11

   

  9

  -

  九、医疗卫生

  37

  12.00

   

  10

  -

  十、节能环保

  38

  256.13

   

  11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39

  -

   

  12

  -

  十二、农林水事务

  40

  -

   

  13

  -

  十三、交通运输

  41

  -

   

  14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2

  12,319.67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3

  -

   

  16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44

  -

   

  17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45

  -

   

  18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

   

  19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7

  -

   

  20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48

  3,212.94

   

  21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49

  -

   

  22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0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51

  777.13

  本年收入合计

  24

  92,668.64

  本年支出合计

  52

  86,655.6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109.00

  结余分配

  53

  2,303.05

  上年结转和结余

  26

  14,985.30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18,804.27

   

  27

  -

  

  55

  -

  合计

  28

  107,762.95

  合计

  56

  107,762.95

  

  

   表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数据口径:经信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汇总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57,559.77

  31,365.18

  26,194.59

  

公共预算财政

  小计

  54,285.67

  31,184.40

  23,101.27

  

  201

  一般公共服务

  8,223.48

  4,663.58

  3,559.90

  

  205

  教育

  33,668.24

  22,355.02

  11,313.22

  

  206

  科学技术

  210.00

  0.00

  21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2,801.11

  2,801.11

  0.00

  

  210

  医疗卫生

  12.00

  

  12.00

  

  211

  节能环保

  256.13

  

  256.13

  

  21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7,851.67

  494.87

  7,356.8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71.93

  869.82

  2.11

  

  229

  其他支出

  391.11

  

  391.11

  

政府性基金

  小计

  3,274.10

  180.78

  3,093.32

  

  205

  教育

  121.02

  

  121.02

  

  21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3,153.08

  180.78

  2,972.30

  

  注: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表3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数据口径:经信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汇总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1,293.24

        300.77

        635.27

       357.19

  

  注:本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1,167.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5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预算576.1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41.57万元。

 

  

  第三部分 201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经信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汇总口径)

  (一)收入总计107,762.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61,120.11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20,053.4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下属三所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762.00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经营收入1,173.15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下属学校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三产经营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9,559.9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9.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14,985.3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总计86,655.6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23.48万元,主要为经信委及直属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教育(类)支出58,843.17万元,主要为下属三所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事务支出。

  3、结余分配2,303.05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18,804.2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经信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汇总口径)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559.77万元,占本年支出86,655.63万元的66.42%。其中:基本支出31,365.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4.49%;项目支出26,194.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51%。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23.48万元,占14.29 %;教育(类)支出33,789.26万元,占58.70%;科学技术(类)支出210.00万元,占0.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1.11万元,占4.87 %;医疗卫生(类)支出12.00万元,占0.02%;节能环保(类)支出256.13万元,占0.4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1,004.75万元, 占19.12%;住房保障(类)支出 871.93 万元,占1.51%等。

 

  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比例 

 数据口径:经信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汇总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比例(%)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57,559.77

  100.00

  31,365.18

  26,194.59

  一般公共服务

  8,223.48

  14.29

  4,663.58

  3,559.90

  教育

  33,789.26

  58.70

  22,355.02

  11,434.24

  科学技术

  210.00

  0.36

  -

  21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

  2,801.11

  4.87

  2,801.11

  -

  医疗卫生

  12.00

  0.02

  

  12.00

  节能环保

  256.13

  0.44

  

  256.13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1,004.75

  19.12

  675.65

  10,329.10

  住房保障支出

  871.93

  1.51

  869.82

  2.11

  其他支出

  391.11

  0.68

  

  391.11

  合计

  57,559.77

  100.00

  31,365.18

  26,194.59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经信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汇总口径)

  2012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93.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0.77万元,占23.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35.27万元,占49.12%;公务接待费支出357.19万元,占27.62 %。

  2013年,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1,167.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250.00万元,占21.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安排576.18万元,占49.34%;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341.57万元,占29.2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省教育厅及省属高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三、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六、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七、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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